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单位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绵阳高新区永兴镇飞牛坝村统建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向我单位或主管部门反馈。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7日。
附件:《绵阳高新区永兴镇飞牛坝村统建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联系人:刘子杨 电话:13808110057